法院书记员辞职做律师的限制

法院书记员离职后从事律师行业没有限制。但是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法律依据

《法官法》第三十六条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法官被开除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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