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交老年卡办理地点为市区内各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在长春市公共服务中心新办卡的受理范围是户籍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包括开发区)的残疾人、65周岁老年人,以身份证地址为准。市民可以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长春市特种优惠乘车卡发行使用指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条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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