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有价证券的核算怎么做

(一)定义:是国家和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的信用凭证。

(二)行政单位购买有价证券的办理规定:

1.行政单位按有关规定,只能购买中央财政发行的国家公债,不能购买其他有价证券。

2.行政单位购买有价证券的资金来源,只能是有权自行支配的结余资金,不能因购买有价证券而影响履行行政职责的财力保证。

3.行政单位购买有价证券,不能列作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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