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1、合理的途中损耗应当作为存货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外,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2、从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3、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分别处理,或结转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或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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