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如果烂尾了还用还贷吗
当你买的房子成了烂尾楼,你可别想着可以不还贷款!1、首先,如果你买的房子已然不能交付,那你仍需继续还房贷,因为尽管房子出了问题,但你与银行签署的法律协议(就是贷款合同)并未撤销,所以你依然得按照合同规定来履行还款义务。要是你擅自停止还贷的话,那可是会被视为债务违约的,到时候你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不过呢,如果你能得到银行的批准,那么你也是有机会暂停偿还房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未婚买房,写的两个人的名字,写双方的财产对吗
关于婚前买房登记两人姓名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方可得出结论,因为这类问题往往较为复杂。在以下几种情况中,此类房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在婚前,一方以全款方式购置房产,且该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2)在婚前,一方的父母以全款方式购置房产,且该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3)在婚前,一方租赁房屋,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该房屋,且该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4)在婚前,准夫妻双方共同以全款方式购置房产,且该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5)在婚前,一方先行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且该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6)在婚前,一方的父母以贷款方式购置房产,且该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一方父母的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在婚前,一方的父母以全款方式购置房产,且该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买房一方父母的名下,则该房产的所有权无疑应归属于一方父母,与夫妻双方无关。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登记了两位"准夫妻"的姓名,那么该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贷款也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无"借条"等其他相关证据,父母的出资亦将被认定为赠予夫妻双方,归双方共同所有。
若在购房后"准夫妻"未能完成婚姻登记,最终选择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被认定为双方共有的财产,贷款亦将视作双方的共同债务。
对于父母的出资,若有相关证据表明其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亦可能会认定此部分出资为附带条件的赠予,而该条件便是双方结婚。若双方未履行结婚义务,父母便有权要求返还出资款项。
三、买房后返租给原来房东合法吗
若原始业主已丧失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其有权将其转租于原始业主本人,只需双方签署相关的租赁协议便可。其次,若承租方欲将此房产转租予第三方,则需获得出租方的明确许可,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在此情况下,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仍将保持有效性。最后,若第三方在使用过程中导致租赁物遭受损害,承租方有责任对此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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