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尊严受侵害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人格尊严受侵害一般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侵权人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情节特别严重的,受侵犯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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