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犯罪主体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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