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名义购买房屋有哪些风险

一、用别人的名义购买房屋有哪些风险

假借他人之名购置房产所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由于他人否认实际购买者身份所带来的潜在争议;

在无任何合法权属声明或手续的情况下,他人有可能擅自非法占有该房产;再次,由于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房地产证照及所有权变更手续,因此无法确保房产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最后,如果对方当事人被误导并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交易合同,他们也有权利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合同进行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欺诈手段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受骗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项交易。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二、瞒着老公一人怎么买房可以吗

1.若夫妻双方婚前签署过有关房产归属的协议,即婚后购房属于各自个人财产,那么便可无所顾忌地选择悄悄购入或让父母代为购置后赠予子女。

即便子女已婚,此项财产仍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得分割。

2.考虑到隐瞒配偶在婚后购入房子风险较大,建议当事人动用个人财产支付房款,同时务必提供公证及房地产登记等证明材料,以确保所购房产确系个人财产所得。

此类情况往往难以瞒住另一半,因为需双方共同签署协议,且对方有权要求证明该房产并非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

三、签了买房协议后悔了能退房吗

在签署购房协议之后,虽然依然具备退房的可能性,然而并非所有情况皆可选择退房。

若购房者所签订的购房协议之中,已有明确条款对此进行约定,当相应的退房条件得以满足,或者在发出书面催告后的三个月之内,卖方未能如期交房,甚至是出现其他法定的延迟交房的情形之时,购买者便有权选择退出购买计划并解除购房协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已经签署的合同。

此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行使该项权利,从而解除合同。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若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在收到催告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未能履行义务,那么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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