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据证明是为了避让救护车闯红灯造成违规行为的,经核实,是可以免于责罚的。
法律依据
如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如果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