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区别表现在哪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有明显不同,具体区别有如下几个方面: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公私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法定刑的规定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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