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作未满7天,用人单位不给工资违法,应当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付清。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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