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流程

宅基地确权流程如下:

1.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

5.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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