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不给钱只给房子怎么办

拆迁不给钱只给房子,双方可以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进行合理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交由同级征收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拆迁时,可以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可以通过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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