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针对拆迁补偿协议发生的纠纷,一般是行政诉讼案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拆迁补偿或者相关事项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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