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谁

拆迁安置房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是:

1.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列入公摊的,归属于全体业主;

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属于开发商;

3.地下车库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的,归属于国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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