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起诉材料送哪个庭

拆迁起诉材料应送法院立案庭,其中,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是否立案,立案后,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不予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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