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房子,指一方主体强制实施对公民房屋拆除的行为。

以下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1.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的;

2.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3.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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