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权什么是出质人、质权人、质物是什么

动产质权是指因设立担保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的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出质人是指将质物交给质权人,供作该债权担保的人。

质权人是指占有出质人的财产并有权在其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人。

质物是指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归其所有的不动产、动产或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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