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拒收现金是违法的。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现金。收款单位在接受现金支付时,要为消费者支付提供便利条件。

法律依据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第四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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