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房房款是谁打给资金监管账户
在选择按揭方式购买房产之时,首付款通常需交付至开发商在贷款银行所开设的监管账户中,而该账户则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监管。
银行会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以供您持有,并可将其提交至开发商处兑换正式发票。
通常情况下,首付款应直接支付至开发商的财务部门,由财务人员开具收款凭证,随后将款项存入指定银行账户。
待购房者成功获得贷款并完成放款手续之后,开发商将会为您开具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
在缴纳款项过程中,购房者只需亲自前往现场,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确认所购房屋的具体编号以及所需支付的首付款金额即可进行支付。
在支付完毕首付款后,请务必及时向开发商提出签订购房合同的请求。
《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第九条
买受人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应当采用全额资金监管方式,银行贷款应当存入首付款交存银行,并由首付款交存银行将首付款和贷款划至监管账户。
第十六条
买受人需办理银行贷款的,应当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监管专用账户,并由银行向买受人出具收款凭证。
二、期房未交房可以卖吗
尚未交付使用的期房实际上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
关于期房的转让问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无明确的限制要求,所以这种未交付使用的期房确实具有合法交易资格。
换言之,所谓“没交房的期房”,即是指已经签署了购房预定合同的房产,在得到房产开发商的许可以及按照特定程序完成必要手续办理的前提之下,就可以将该预售合同实现性质转变,由买房者持有受让。
三、期房不满意可以退房吗
在房屋预售的情况下,如果对于所购房产存在单纯性的不满,一般来说是无法进行退货处理的。
但若出现以下特殊情况,则可能具备退货的可能性:
(一) 购房协议被判定为无效;
(二) 由于房屋套型以及面积方面产生偏差而导致的退货请求;
(三) 由于房屋规划与设计的改变而引发的退货要求;
(四)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者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生活而引发的退货需求。
那么,能否将预购的房屋提出退货要求呢?由相关的法律法规可知,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完毕,其便立即宣告成立并开始生效,依法建立起来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合同当事各方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换句话说,除非满足了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否则在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之后,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者擅自更改或者解除合同的行为都是不受法律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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