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业主裝修包住下水主管道,现发生漏水,是否有责任拆除

一、楼上业主裝修包住下水主管道,现发生漏水,是否有责任拆除

关于责任分担的问题,其具体细则往往受到本地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定及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普遍习惯做法所制约。

以下则为你列出了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

1.业主责任首先,假若业主在对自家住宅实施修改与装修过程中,私自将公用下水道进行覆盖处理,使得管道发生跑冒滴漏现象,那么在大部分情况下,该业主通常需自行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

这主要源于业主应对自身居住之物业履行保护、维修管理职责,防止对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

2.业主大会规定其次,在一些情况下,业主组织或者业主委员会可能已经规定了针对此类问题的责任分摊规则。

为了更具体地了解责任分摊的情况,阁下可以查询业主大会的相关文献资料,以查看其中是否已明确公共设备维修责任的具体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二、一楼业主可以私自弄绿化吗

首先呢,如果你没有按照规定拿到相关部门的许可就私自改变花园的用途,那就是侵犯公共绿地权益了哦。

然后呢,我们也要特别强调一下,一楼住户的花园使用,必须要严格遵守当时规划部门批准的那份叫做《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文件,也就是大家常说的那个“施工执照”上所附的建筑图纸。

只有这样,这个花园才能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

不然的话,无论是谁(包括开发商),只要是未经允许就擅自改变花园用途,那都是侵犯公共绿地权益的行为。

三、新业主一直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只起诉我这位原业主,我有责任吗

身为老房东,你平时可不用背负新房东没交够物业费的这个锅。

根据民法典的一般性规定,支付物业费这个责任应该落在房子的实际主人或者使用者头上。

一旦房子转手了,新来的房东就成为了房子的新主人和物业管理合同的新参与者,所以这时候缴纳物业费的重任也就自然而然地落到了新房东身上。

要是物业公司还找你要物业费的话,你得向他们出示房子已经卖出去的证据,比如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变更证明等等,这样才能证明你已经不是房子的主人了,以后的物业费也和你没关系啦。

如果物业公司还是硬要告你,那你就在法庭上把这些证据拿出来,就能摆脱你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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