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如何办理退房手续

公租房办理退房手续如下:

1.承租人携带身份证和原合同向保障房服务大厅提出退房申请。

2.保障房服务大厅会核查租金情况,并开具退房单。

3.承租人前往电力公司、供水公司开具无欠水电费证明,并补缴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

4.保障房服务大厅进行验房,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

5.承租人可在退房单上签字,并退回天然气卡、房屋钥匙等物品。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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