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怎样处理顺序的法律规定

一房多卖的处理顺序是:

1、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登记优先;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实际合法占有房屋优先;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未合法占有房屋,综合考虑各买受人的付款金额和顺序、是否办理网上签约、合同成立顺序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顺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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