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名下房产怎么办

对于欠款人名下的房产,在欠款人欠债不还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以行使抵押权。

借款人可以与欠款人协议以该房产折价,协议不成的,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拍卖、变卖房产等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房产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欠款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欠款人继续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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