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人头费打谁的账户

拆迁补偿人头费一般打至被拆迁人的账户,由被拆迁人在户内进行分配。

一般来说,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应对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或者直接打至被拆迁人的账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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