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材料怎么写

土地纠纷材料可以写明:

1.纠纷类型(土地权属、使用权、承包权等方面的纠纷);

2.基本案情(当事人的身份、争议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

3.案件过程(纠纷的发生、发展、协商、调解、诉讼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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