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交付后如何处理
1.收到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开发商需以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何时接收房子。
收楼期限通常为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假设若购房者未按时前往处理相关事宜,服务器即视作开发商已将房屋交给买方使用(即视为验收完毕)。
2.验收环节,购房者需要依照购房合同逐项检查房子的工程质量与配套设施,记录详细,同时也不能忽视对房子产权的核查。
期间,开发商应积极向购房者展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如果开发商不提供这些证件,购房者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商品房赠小院合法吗
关于一楼小院的所有权归属,并无明确规定,需依据情况定夺:
1、如在规划中有注明为个人所有之小院,则按照规定,该区域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规划有另外说明的除外。
2、所有业主同意房产开发企业出售或赠送的一楼小院,除规划中注明私有者外,其他一楼小院应归全体业主共有,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房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处理。
3、若规划未规定一楼小院归属,且房产开发企业与全体业主的购房合同亦未提及,则此一楼小院应归全体业主所有,房产开发企业的任何销售或赠送行为均属无效。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会不会有法律效力
预售商品房的买卖协议通常都是有法律保障的。
比如说那些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制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把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当成协议生效的必备条款的话,那么只要双方在签订这份合同后就已经算达成合意,合同立马就有效了;可要是确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是生效的必要条件时,那要是没办手续的话,这合同就相当于无效,不过,假如一方已经付出了大部分义务,而另一方也愿意接受这些付出所换来的履行结果的话,这样的情况合同还是可以继续生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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