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人住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区别
安置房跟商品房到底有啥子区别?首先得从它们的“出身”说起。
拆迁安置房的地皮啊,通常都是政府划拨给开发商的;然而商品房的地皮,开发商可是花了大价钱通过竞拍拿到手的。
其次说说产权问题吧。
很多安置房其实只有部分产权,也就是说你可能只拥有这块地皮的使用权,但并不能随意买卖。
而商品房就不同,它可是完完整整的产权,只要你交足了土地出让金,就能享受到所有的权益。
再来说说房子本身的质量问题。
因为安置房的建设利润有限,所以建筑商们为了多赚点钱,可能会偷工减料,导致房子的质量比不上商品房。
而且,如果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甚至跟建筑商勾结的话,那安置房的质量可想而知了。
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交易时间的限制。
很多安置房都有规定,在几年之内是不能卖出去的。
但是商品房就没这个限制了。
最后,我们来聊聊交易限制的问题。
安置房是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需要拆迁,然后给被拆迁户或者租户住的房子。
而商品房,买家通常可以拥有这套房子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等。
买家还可以把这套房子合法地转让、出租、抵押、赠送给别人,甚至还可以依法出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安置房按商品房交付标准
鉴于回迁安置房的交房标准与商品房相似度较高,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赋予了建设单位对于所建房屋的保证责任。
在交付房屋前必须履行先期验收的程序,得到来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认可。
相较于商品房,回迁房在办理所有权证书过程中是需要缴纳契税的,并且其计算方式也有所区别。
具体来说,当回迁房被认定为业主的居住用房时;若房屋面积低于或等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则需缴纳以扩大面积为基数的契税,比例为1%;而针对90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回迁房,其契税税率则为
1.5%;最后,当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时,业主则需按照扩大面积的3%来缴纳契税。
三、安置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首先,来说说它们之间的产权差异吧。
有许多安置房并不能够圆满地拥有完整的产权,也就是说,虽然你对房子有绝对的控制权,但并不意味着你对土地也有同样的权利。
这些安置房的土地性质通常都是划拨土地,也就是说,你并没有为这块土地支付过任何的出让金。
然后反观商品房,它可是名副其实的完全产权,包含了完整的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
这些土地的性质又是出让的,你曾经为此付出过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其次再来讲讲质量问题哈。
由于安置房的建设利润常常处于受限状态,所以建筑公司会选择尽可能地减少成本来提高收益。
再加上他们背后团队的监督管理有些不尽如人意,有的甚至直接和黑恶势力勾结起来,种种原因导致普通安置房的质量普遍低于商品房。
当然了,还是有一部分安置房的质量相当好,甚至能达到示范项目或是一些优质工程的程度,这种类型的安置房数量较少。
如果你运气爆棚遇到的话,那可真是太幸运了!
最后我们再来聊聊交易时间这个话题。
许多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也就是说,在购买后的几年内,你是无法将其出售给他人的。
而商品房则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你买下的是已经完成登记手续的现房,那么你就可以随时进行交易。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期房在法律上是禁止转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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