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管制和拘役的区别
第一部分:管制与拘役概念的直观对比分析
首先,我们来聊聊这两者之间有不同。
简单来说,管制就是不把罪犯关起来,但是限制他们的一些自由,然后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社区服务来进行改造。
被判了管制的罪犯还能继续在以前的地方上班或者住着,工作或者干活儿的时候也应该跟其他人一样拿同样的工资。
而拘役,它就是短时间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让他们在最近的地方强制去做一段时间的义务劳动。
接下来咱们进入第二部分,看看管制和拘役在适用范围方面具体有哪些差异:
1.管制的适用范围
首先要说的是管制适用于那些罪行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
这类罪犯主要是涉及到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伤害他人等违法行为。
这些罪行的共同点就是犯罪性质不是特别恶劣,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小。
其次,管制并不会完全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而是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他们的行动,因此,只有那些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罪犯才适合使用管制这种刑罚方式。
如果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较大,那么使用管制刑可能无法有效地防止他们再次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刑事案件减刑一般多少
关于减刑的那些事:
1.如果你被判了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那减刑后实际执行的时间可别低于原来判得刑期的一半。
2.如果判了个无期徒刑,那么减刑之后实际要服的刑期至少也得13年以上才行。
3.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对只能减刑一次的死缓罪犯来说,他们缓刑到期后要是被减成了终身监禁,那也不能少于25年才能出狱。
而被减成25年有期徒刑的话,那就得在监狱里待上至少20年。
三、刑事案件判拘役会留底
首先得告诉大家一件事情,在咱们这儿,拘役这种刑罚可是正式的刑罚类型之一。
只要你曾经因为这个被判过刑,而且判决书已经生效了的话,那你可就有犯罪记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底”。
被判过拘役这样的刑事处罚,对你以后的工作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
比如说,有些工作岗位是明确规定有过刑事案件经历的人不能做的。
而且这还会影响到你的家人,比如你的配偶和你的孩子们。
如果你曾经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那么这将会直接影响到你自己、你的直系亲属(包括你的父母和你的孩子)、你的配偶以及你的直系亲属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队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等这些需要进行政治审查的活动。
如果政治审查不过关,那你就没办法被录取了。
还有一点要提醒大家,如果你有刑事案件的前科,那么有些职业你可能就没法从事了,这些职业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人员、公证员、警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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