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要交付业主,需先在住建局备案什么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建造的商品房项目而言,在整体完工并经内部检验无碍后,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前往特定的监管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只有获得了此项许可后,该房产方可对外销售或正式交付使用。
这一环节与购房者本身的利益关系不大,因此许多民众对何为竣工验收备案表尚感陌生。
依据国家法规,所有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皆需遵守备案制,工程完成后,首先须由建设单位(俗称开发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五家单位联合进行验收(即业内常说的“五方验收”),待验收结果确认无误后,五方将共同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在此之后,建设单位(开发商)有责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5天内,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向工程所在地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商品房的交付作为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应尽的一项重要义务,其履行情况必须满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交付条件,同时,亦不得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商品房交付方面的强制性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的商品房的强制性条件必须是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
二、业委会有有权利拿业主共有的广告收入吗
小区广告收益归属全体业主。
包括社区共有建筑火灾附属设施广告,例如海报、展报,电梯广告,以及部分地面停车位和建筑广告在内的社区公共收入均属全体业主所共有,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特殊情况是,社区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受全体业主支配,仅凭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方可决定。
至于广告位置与收入所有权关系,类似于公共场所的广告,如道路、绿地上的广告收入、公共设施及物业服务室的广告收入,皆为全体业主所有;而对于设置在建筑物专有部位的广告,其收益归属当属相应所有者。
三、购房时推迟拿钥匙业主怎么救济
针对延期交房问题,业主所拥有的救济措施包括:
1.要求开发商尽早交房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基于合同条款,业主可诉诸法院,强制开发商交房,并赔偿因逾期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业主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如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且买方已向开发商提出催告并等待三个月以上,则任何一方便可申请解除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若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因素导致无法按时交房,业主可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购房款项及相应利息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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