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拘役后多久开庭
说实话,这个问题其实法律并没给咱们具体的说法,基本上要花上四个月左右吧,不过,这中间可能会碰到各种意料之外的事情,因此偶尔可能会拖得更久些。
2、通常来说,普通的案子在公安局那边,被刑事拘留的那段时间里,警方调查的时间最多也就37天,然后逮捕之后再继续调查的话,大概还能关押两个月;到了检察院这边,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就是一个月了。所以,一般的刑事案件从被抓起来到最后开庭,大约得花上四个月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不移交检察院的刑事案件怎么办
要是你手里的案子一直没被送去检察院,你就可以找下公安局问问看现在到底进展到哪一步了。如果他们找个借口拖着不肯办,你完全有权利去上一级的公安局投诉他们。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公安局应该在自己的管辖区内马上开始审查每一起案件,而且一旦把案子搞完了可得做到犯罪事实清晰明了,证据确凿、充足,然后再写一份起诉意见书,把所有的案卷材料和证据都整理好,一并送到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去审查决定。
三、刑事案件串供会怎么样
所谓串供,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搞团伙作案”,就是犯罪相关人士在面对法律压力时,他们会互相帮助,商量好一致的说辞,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法律责任。这可是个违反法律的事情!如果你的行为被认定为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话,那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根据咱们国家刑法的第305条规定,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被判处拘役,甚至最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刑三年;当然,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么你可能会面临最低三年,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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