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诉讼费到开庭的时间不固定,一般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在开庭前,人民法院会通知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开庭时间,但规定了审理期限: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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