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会计分录:
取得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差额:借: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期末计提长期借款的利息,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
借: 在建工程(资本化的利息),
借: 财务费用(费用化的利息),
贷:应付利息(到期还本,按期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分期支付长期借款的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归还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长期借款—本金,
借: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方式有: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在限额内随用随借,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在限额内借入的款项按其用途直接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企业长期借款的偿还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可以是分期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