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案子到了检察院怎么办

案件到检察院后想取保候审的,可以由自己或者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检察院会审查是否符合条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会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后,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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