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书记的职责与权力

农村书记的职责和权力: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执行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村党支部建设;其他。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大力加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把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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