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禁的期限为15日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

(一)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三)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二、罪行表现所犯罪行较轻,具有一定人身危险性解释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期限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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