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止付制度是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对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在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收到通知的付款人在法定期间内暂停对该票据支付的制度。
挂失支付的相关期限:
(1)在通知挂失止付的次日起3日内,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的证明;
(2)在3日期满的次日起12日内,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时,按照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书办理止付;
(3)未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通知书的,在12日期满后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按票的记载事项付款。
挂失止付制度是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对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在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收到通知的付款人在法定期间内暂停对该票据支付的制度。
挂失支付的相关期限:
(1)在通知挂失止付的次日起3日内,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的证明;
(2)在3日期满的次日起12日内,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时,按照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书办理止付;
(3)未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通知书的,在12日期满后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按票的记载事项付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