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贪污犯罪怎样认定

共同贪污犯罪的认定方式为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以及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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