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得利益具有未来性,不是过去或者是现在发生的,是将来发生的。还具有期待性。比如买受人希望通过买卖合同获得商品,具有期待性,但是若是期待还能获得金钱,则不具有期待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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