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抵债资产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条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收到抵债资产,需要根据对方帐面固定资产帐面原值及已计提的折旧编制分录

借:固定资产 (对方帐面固定资产原值),

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净值少于债务金额的差额),

贷:累计折旧(对方固定资产帐面所计提折旧),

应收帐款,

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净值多于债务金额的差额)。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