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1年土地确权全户消亡的土地如何处理
在完成土地所有权的确立之后,倘若整户家庭绝嗣,即表示该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整个家族成员全部离世且未留下任何有效继承人,此类状况下的土地处置将会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土地管理规章制度。
通常来说,针对这样的土地,政府并不会贸然采取即时行动,而会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谨慎对待。
首先,有关部门将对土地使用权人及其家庭的丧生情形进行详细确认,同时积极寻找是否存在合法的继承人或者遗嘱中指定的遗产接受者。
如若未能找到合适的继承者,那么这些土地将会归还至国家或集体所有,并且有可能被用于满足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需求,或者重新分配给那些真正需要土地资源的农民群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其承包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二、土地确权证发后,我家一块地没有确权上漏掉了,还能补上
当涉及到土地确权过程中出现的疏忽登记现象时,您可向负责该项工作的法定登记部门提交登记申请;如若相关部门受理请求,便需要对遗漏部分进行补充登记;反之,如果登记部门拒绝接受申请,您有权向相应的行政机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倘若经过行政复议评估后仍然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那么您还可以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方面的登记程序,必须严格遵循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依法登记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充分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随意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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