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基金弥补亏损分录如何做

事业单位在周转使用事业基金时,不得随意冲销事业基金,如动用事业基金购买材料时,其会计分录只能为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而不能处理为借记“事业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在年度经营中,如连续出现超支(亏损),经报上级单位批准同意,可核销部分事业基金,其会计处理表示为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结余分配-弥补超支(亏损)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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