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四要素有什么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四大要件分别包括: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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