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应当首先向司法鉴定部门提出申请,由司法鉴定部门决定是否受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台的决定规定,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列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九条
在诉讼中,对本决定第二条所规定的鉴定事项发生争议,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列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
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注明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鉴定人应当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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