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刑事自诉行政诉讼有何不同

民事诉讼刑事自诉行政诉讼的不同是:案件性质不同;起诉的主体不同;起诉的条件不同;举证责任不同;是否适用调解不同;依据的法律不同;审理对象及判决不同;判决的执行措施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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