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八条的规定: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八条的规定: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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