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纠纷主体有什么

刑事纠纷主体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主要是指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辩护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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