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章程时间并不固定,具体根据程序进程予以确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召开股东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然后,申请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但若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则无需申请登记,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三十六条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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