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按能否单独存在,分为可确指和不可确指无形资产。那些不可特别辨认、不可单独取得,离开企业就不复存在的无形资产,为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商誉。

特点是无特定的证据可辨认,依靠其历史背景、管理水平、市场变化等多种因素形成,不能独立存在,且与可独立存在的其他各种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有着不可分割的相关性,在企业收购与兼并过程中形成的商誉,其价格难以用明确的常用方法来计算。

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了归属于商誉的支出。商誉应该进行摊销,这是因为:首先,商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应与其他长期资产一样,采用同样的会计处理方法,在以后的经营受益期内转销;其次,将商誉按一定方法进行摊销,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再次,企业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内在商誉连续地在创造并不断地取代购入的商誉,外购商誉对企业取得收益的影响和作用正在不断下降。因此,外购商誉应在一定的年限内按系统的方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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