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数额认定规定是,行为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就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法律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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